| 信件編號: | 20260104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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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類型: | 我要投訴 |
| 來信標題: | 東城書院車庫收費問題投訴 |
| 來信時間: | 2026/01/04 09:20 |
| 來信內容: |
之前我曾咨詢過一次,對于部分回復并不認可。1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條,“建筑區劃內,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、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。”:該條文強調了車位的首要功能是滿足業主的停車需求。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在處置車位時,必須優先保障業主的使用權,而東城書院目前未配備相應地面車位,可能導致停車資源緊張,地下車位成為唯一的停車選擇。此時地下車位的收費行為應更加審慎,其定價的合理性、公平性以及是否優先滿足業主需求,且周邊小區如金悅府、狀元府、四季瀾山等地下車庫都不收費,收費機制應結合政府定價及市場調價,現在對地下車位收費已經構成隨意定價和強制收費的行為。就算地下車庫全部是開發商的,他的行為依舊違法。2、地下停車場:(1)售樓部那個門的車庫入口坡度過陡,車輛無法同時進去,(2)車庫內部可謂是九曲18彎,彎道半徑過小兩車相遇無法正常匯車,車庫內沒有任何信號,不符合涉及規范,再次請主管部門現場踏核,并依據依據JGJ100-2015等國家規范進行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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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復單位: | 金寨縣住建局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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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辦理時間: | 2026/01/08 08:50 | ||||||||||
| 回復內容: |
尊敬的來信人:您好!1.振宏東城書院項目地下非人防車位未計入公攤面積,2025年3月11日在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首次登記,產權人屬于開發企業。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條“建筑區劃內,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、車庫的歸屬,由當事人通過出售、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”。經咨詢縣物業商務協會文件《關于規范住宅小區地下車庫停車場服務收費工作的通知》(金物協【2023】03號):統一物業服務收費每月30元;金寨縣人民防空辦公室《關于加強政府投資住宅小區人防車位租金管理的通知》:人防車位的租金標準為每月每車60元(不含物業服務費)。地下車庫出租屬于市場行為,該項目車位出租價格未超過相關單位的指導價。2.該項目小區及地庫是按照規劃設計進行施工,已通過相關部門驗收。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請與我們電話聯系,聯系電話0564-7062465。 此信件寫信人未評價,寫信人可登錄網站后進行評價(如果已登錄,請刷新頁面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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